“年轻人,祝贺你,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完成这项任务的。”老者眉毛微微一挑,唇角翘起。就算是神祗,他似乎也没有达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或者说,他觉得在高登面前,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喜悦之情。
    高登耸耸肩,不发一言,只是将那颗奈瑟金冠宝石扔了过去。
    彭萨接过奈瑟金冠,打量一番这颗金光灿灿的圆石:“很好,蕴藏的能量饱满充足,剩下的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他微微颤抖的枯槁双手忽然在宝石表面微微拂过,就直接将一束如刺芒一样的暗红色细线给抽离出来。
    那细线如同一条凶狠的毒蛇一样,在彭萨掌心里不断挣扎,仿佛要摆脱那束缚它的奥术能量。
    “这是墨菲斯托的神力?”
    “没错。”彭萨晗首笑道,“为主人塑造身体的时候,并不需要这种多余的东西,所以我自然就将它给剥离出来了。”
    老者说完,看了一眼高登:“把你的本源创造之盘拿出来。”
    高登没有多问,依言照办,不过对方要做什么,他大概已经知道了。
    彭萨抬指轻弹,将红色细线送到本源创造之盘上。
    本源之土从秘银圆盘上一跃而起,以其封绝一切的特性,将那红色的细线给牢牢禁锢起来。
    “神孽的尸体主人他会将其好好处理掉,这一次不会再留下后患。而憎恨之神的那一部分神力,对于主人并没有什么作用,所以他想了想,觉得还不如废物利用,送给你好了。”
    把神力看作是废物……。能够如此任性了。
    不过彭萨和元素皇帝都明白,以高登现在的实力,还远不足以操控憎恨之神死亡后所留下的全部神力。所以也只是将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就是之前高登通过天命首饰。从维尼娅体内吸取的那一部分憎恨之神的神力,交给了他。
    要说这么一点神力用来杀人的话。确实没什么大用,最多能够当作是一种出其不意阴人的小手段而已。
    但是对于高登的奥术研究,甚至以后晋升传奇的道路而言,这一丝神力,却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神祗是掌握了规则的凡人,或者说是规则本身的人格化身。在泰洛斯世界的任何智慧生物,要想让自己的力量进一步提升,达到“传奇”这一个层次。就必须要对规则之力有深入的理解。
    如果把法师看成是科研人员的话,高登可以说这下子得到了一个极为珍贵的实验样本。
    “另外,主人他在山中留下的一些又笨重又没什么大用处的东西,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全部拿走。唔,其中也包括那颗已经有部分损坏的秘瑟能核。”
    元素皇帝陛下大约就是一种搬家之前把不需要的老家具送人的心态吧。
    “主人重新塑造了身体以后,有许多事情要去做。而且,这座浮空城太过破败不堪,也不适合再居住了。那些过于老化的实验室,根本满足不了主人的需求。另外。主人他要去外层界旅行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那个问题的方法。”
    外层界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除了主物质界以外,其他的位面都可以看作是外层界。高登看彭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一改之前轻松微笑的表情,神色趋于凝重,,恐怕不那么简单。或许跟一个纪元以前毁灭了魔法帝国的那场庞大的源能潮汐有关系。
    “年轻人,下一次我们再见面之时,恐怕已经物是人非,大有不同了。主人他让我拜托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见彭萨脸上写满了经过时间磨砺的沧桑,高登也不禁面容一肃。
    “帮主人留意一下,他女儿的消息。”
    “这……”高登本以为对方一脸认真拜托自己的事情。是攸关国家存亡文明兴衰甚至世界毁灭的大事,结果哪想到是对方的家庭私事。
    “我还以为陛下他没有子嗣呢。”新晋十一级法师苦笑道。
    “就算是再贫瘠的土地。如果勤奋耕耘的话,依然会有收获的。这只是一个概率问题。”彭萨嘿嘿一笑。“法师实力越强,诞生后代的机会就越小,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就连主人他自己,都一直深信不移,以至于自己有一个女儿这个消息,直到很多年以后才得知。”
    呃,这种又送法宝又送秘籍,还附带一个美貌女儿的白胡子老爷爷剧情,似乎有点熟悉呢……
    不过仔细想一想的话,元素皇帝陛下的那个宝贝女儿,再怎么样也是上一个纪元出生,如今恐怕已经至少一千多岁了。
    彭萨并不知道高登此时心中正在纠结这种细节问题,继续说道:“主人这个女儿的母亲,是一位日精灵公主。”
    他一抛出“日精灵公主”这个身份,高登立即就明白,为什么元素皇帝陛下很多年以后,才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
    奈瑟人和日精灵之间,那可是不死不休永世为敌的关系。当初两大文明为了争夺主物质界霸权的战争极为惨烈,死伤枕藉,城市与村镇损毁的不知凡几。最后,日精灵一手建立的伟大帝国分崩瓦解不说,甚至还被迫整个族群一起撤离大陆,远遁永恒群岛。
    直到第四纪元208年,这些精灵中最高贵的一支,才再一次把自己的足迹踏上了大陆。不过这时候,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的影响力,已经微乎其微了。
    既然双方的关系势同水火,那么当时虽然还不是奈瑟都兰魔法帝国开国皇帝,,如何与一位日精灵公主勾搭上的,其过程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要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苦情戏,要么就是强抢民女,之后日久生情的段子。唔,至于“日”是个动词还是名词,那就只能自己领悟了。
    ,多半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未完待续)